| 标题 | 大派洲岛、横汉岛在“三线一单”和管控单元的划分情况? | 投诉单号 | 3023080823234228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08 23:23:43.0 | 答复时间 | 2023-08-12 10:53:1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派洲岛、横汉岛在“三线一单”和管控单元的划分情况?
诉求内容: 来信编号:3023073120014806701反映,关于龙门县麻榨镇大派洲岛、横汉岛的问题1、在惠州市“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以及管控单元的具体划分情况?惠州生态环境局避而不答,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请予以回复。
2023-08-08 23:2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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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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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大派洲岛、横汉岛在“三线一单”和管控单元的划分情况”的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核实,龙门县麻榨镇大派州岛、横汉岛所在区域位于龙门中部一般管控单元。上述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01月05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开,详情请登录http://www.gd.gov.cn/xxts/content/post_3166507.html网站查看或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三线一单”事项,进行访问查询。我局已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向市民反馈具体事项,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81102。综上,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2023-08-12 10:5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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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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