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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良开发商龙湖天宸原著欺骗业主店大欺客 投诉单号 3023081515382635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5 15:38:27.0 答复时间 2023-09-28 10:15:0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无良开发商龙湖天宸原著欺骗业主店大欺客 诉求内容:本人缪*霞,于2021年12月16日购买龙湖天宸原著花园1*号楼*单元10*号房,房价为4412082元;龙湖开发商简直毫无诚信,开发商失信于业主的行为令人无法容忍,我写信给您是因为我对开发商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感到非常不满。我希望通过这封信,向您详细描述我所遇到的问题: 1、 购房时销售当时承诺房屋建筑面积是158平方,并自带前后侧边的花园,花园面积在100平方以上,但无板房参观,仅1张户型图。本人于2023年8月12日,销售邀请其现场看房,发现房屋外面没有花园,对比缩小起码30平,但我的房子却比别人同样的房子要贵100万; 2、 当时提供的宣传图看到房屋2层有3个房间,但实际现场只有2房间; 3、 另外开发商在购房时违规收取我额外的钱,共5万元,收据上并无说明该款用途; 以上问题,我已找开发商沟通多次,要求退房,或整改房子,以及我多交的5万块钱也应退回,但他们互相推脱,而且关于花园问题并不是我个人问题,已经有多个业主投诉,我也只是一个老百姓,我只是想买到开发商在购房时跟我描述的房子,而不是现在的房子,希望得到应有权益,希望领导能保护我们权益帮助我们争取权益,而且开发商如此行为除了损害了百姓的权益,更是破坏了市场的信心,以后到底谁还敢买房。
2023-08-15 15:38:2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无良开发商龙湖天宸原著欺骗业主店大欺客】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就您反映的问题质询了开发企业。经与开发企业了解,叠拼的交付标准为毛坯,展示的户型单张为装修创意展示,户内的空间使用均需客户自行装修实现。您购买的是别墅的稀缺边户,居住体验感更佳。别墅的花园属于后期业主的弹性适用范围,并未纳入房屋建筑计算面积当中,一切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因此开发企业无法满足您退房退款的需求。缴纳的5万是购买车位的定金,后续补齐车位尾款会一并出具收据。企业已向您解释。 对此,如您仍有异议的,建议与企业作进一步协商沟通,沟通不成的,也可循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惠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联系电话:0752——2167022、2167148)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28 10:15:0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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