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大学生就业补贴 | 投诉单号 | 30230902144838161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2 14:48:39.0 | 答复时间 | 2023-09-08 10:15: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学生就业补贴
诉求内容:应届毕业生两年内购买社保满6个月以上,还可以申请大学生就业补贴吗
2023-09-02 14:4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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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大学生就业补贴】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根据粤府办[2023]13号文件的规定,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与补贴。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对照条件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7809227。
9月7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的来信!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08 10:1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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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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