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大亚湾村霸违法违建、乱改建 | 投诉单号 | 3023090815260404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8 15:26:05.0 | 答复时间 | 2023-09-27 16:27: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村霸违法违建、乱改建
诉求内容:大亚湾政府:
尊敬的大亚湾领导,执法部门。本人是大亚湾西区东联村民,兹举报大亚湾西区东联移民村东育路四巷1号业主未经村小组、村委会、街道办、大亚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同意,便私自将村道、村共用地方私自改建,公改私用,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危害村民利益以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该区域是村民共同活动场所,之前有匿名致电举报,可能政府与该业主相识,举报至今未有执法人员到现场责令其改回原样,现为了广大群众利益实名举报大亚湾西区东联移民村东育路四巷*号业主。现上传该地原有照片及改建后的照片,望政府人员不畏强权,敢于行驶执法权力,为广大群众争取该有的权益。
据我了解,该村霸利用强大的关系网,其势力渗透村、村委会、街道办、甚至是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他长期以来以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村民,采取各种手段强占村内的公共资源,他无视法律法规,肆意侵占他人的财产,严重影响了我们村民的生活环境和利益。为了维护我们村的合法权益,我特此向贵部门举报此事。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够严正处理此事!
据2023-08-30 09:10:13,惠州市大亚湾西区街道办回文指到反映大亚湾村霸违法违建、乱改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办已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对东联村东育路四巷*号业主违章建构筑物给予强制拆除。请问拆除了什么?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违法搭建建筑物拆了吗?在此,我恳请领导认真观察下图,原状与现状有何不同?
2023-09-08 15:2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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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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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大亚湾村霸违法违建、乱改建事项, 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西区街道办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发现石桌石板凳不属违建,不在综合行政执法办职权范围内。无发现其他属于违建行为。该投诉事项属民事纠纷,建议寻求法律途径予以协调解决。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3-09-27 16:2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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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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