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问贵局是否有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工作 | 投诉单号 | 30230908162508731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8 16:25:09.0 | 答复时间 | 2023-09-21 14:13:3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问贵局是否有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工作
诉求内容:根据省厅的工作要求(见附件),请问贵局在新乐大道超大型垃圾站事件中,是否有严格按照省厅的要求做好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工作?是否有失职的地方?如有失职的地方,打算如何弥补广大已购房的业主?
2023-09-08 16:2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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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请问贵局是否有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工作】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垃圾转运站,根据《关于商品房项目首次预售前出具规划设置垃圾转运站意见的通知》,我局要求开发企业自2021年2月1日起,在商品房项目首次预售前,取得市城管执法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配建垃圾转运站功能、服务范围的书面意见。我局将该书面意见列入预售许可前现场检查的材料。
2021年3月,我局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与购房人签订《销售流程监督表》,其中明确告知购房人“现场是否公示项目总规划平面图?(项目沙盘、区域模型标注如:垃圾处理中转站、公用厕所、幼儿园、物业用房及配套设施)”。
2021年8月6日,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粤建房函 〔2021〕 551号)。我局于2021年8月11日将上述文件转发到惠城区在售项目企业交流群,要求开发企业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工作。
具体到本次的涉案项目惠城区马安镇未来花园,该项目首次于2020年9月开始公开对外销售。在对项目的检查过程中,我局对照项目总规划平面图,核查该项目不利因素,包括垃圾中转站、公用厕所、物业用房等。同时对上述不利因素会要求企业在总平图中进行显著标注,在项目沙盘上也是用显著颜色(一般是红色)的进行标注。
2021年2月1日后,我局要求企业取得市城管执法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配建垃圾转运站功能、服务范围的书面意见。因该项目《规划条件告知书》、总平面图并未列明需配建垃圾中转站,故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该项目并没有出具上述书面意见。在项目现场,该规划的垃圾转运站并未建设,根据我局已知的信息,无法获知该项目大门外会规划有垃圾转运站。
在2021年8月6日,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粤建房函 〔2021〕 551号)。该项目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在惠城区在售项目企业交流群已确认收到上述文件,但并未进行落实。即对该项目红线外的不利因素未进行再次排查,以致遗漏项目大门外的垃圾中转站。
该舆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核查了该项目周边涉及的不利因素,并明确了解到该垃圾中转站的具体位置。同时告知垃圾中转站周边项目的相关企业工作人员,做好该垃圾转运站不利因素的告知工作,以免再次引起类似的舆情事件。
在本次舆情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市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同时要求企业从维护业主权益的角度,积极申请规划调整。对需要我局协调给予规划调整方面工作支持的,我局也积极予以配合。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21 14: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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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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