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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领取社保金 投诉单号 3023091208170391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2 08:17:03.0 答复时间 2023-09-26 09:14:2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领取社保金 诉求内容:各位领导,您们好!本人从1995年在工厂上班起交职工社保。交满了15年多后停交职工社保。后面自己于灵活就业身份再多交了几年社保,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一共交了259个月后也已经停交养老了。现我已48周岁,请问我是在满50周岁就可以领取社保退休金吗?
2023-09-12 08:17:0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领取社保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电话告知您,根据粤人社规[2019]1号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女性人员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2010]1010号)执行。其中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年满50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按年满50周岁执行,按你自述的情况,退休年龄条件可按年满50周岁执行。 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2023-09-26 09:14:2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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