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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法建筑+侵占公共资源 投诉单号 3023091215311909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2 15:31:20.0 答复时间 2023-10-03 09:58:1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违法建筑+侵占公共资源 诉求内容:举报: 下宝溪水库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及其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 起因: 走了几十年的山路被人为拦截;(见附图0) 过程: 1)2022年曾向惠州直通车投诉 拦截 山路 的建筑违建(1栋占地面积大约200平方的楼房 ,收到答复此楼为水库管理用房,已向相关部门报批,被拦截的山路已可通行。(事实依然拦截)(附图1) 2)2023再次投诉山路被拦,收到答复因存在风险隐患,为保障村民安全因而水库管理后暂时围蔽,整改后已可通行。(但事实依然拦截,图片限制暂不上图) 3)2023年在博罗县水利局发布的水库信息中发现,此楼房应该不是水库管理用房,因为其未在 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中标示(见附图2 )() 4)同年,先后向惠州市博罗县水利局、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信息,最终收到答复无其相关的用地批复信息见附图3 没有手续在水库范围内建房,违反了《水法》《水法》《防洪法》《城乡规划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希望市政府或县政府能派遣相关部门到实地了解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整治,对违法行为给予制止,确保水库安全运行,还社会一个清明。
2023-09-12 15:31:20.0
诉求附件 附件1.png 附图3.png 附图2.png 附图0.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违法建筑+侵占公共资源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 您所说的“违法建筑”是下宝溪水库为了解决经营水库养鱼工人生产生活用房问题,经我局于2017年11月批复(博水[2017]424号文)同意建设在大坝下游溢洪道左侧建设生产生活用房。杨村镇人民政府也于2017年11月以(博)杨规建字001708号审批了该建筑建设许可证,此建筑物不在水库集雨面积范围,不会影响水质安全,亦不会对水库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也没有侵占公共资源,此建筑主要用于水库管理和使用。 另外您在诉求中提到的山路是一条长约1公里,宽约1.5米的土路,是1965年(即水库建成及电站投产)人工修整而成,当时主要是解决水库管理人员从水库下游电站到水库管理所上下班的交通问题,但该路段伴有山上滚下块石或雨水冲刷滑坡的隐患,而且宽度不满足防汛交通公路的要求,该山路因已失修常人难以通行。2010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将水库进库公路改由朝田办事处进入,并硬顶化路面,目前是水库对外交通主要道路。原在管理用房前面设置的铁皮门也于2023年9月14日拆除 。 惠州市博罗县水利局
2023-10-03 09:58:1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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