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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秋佳节为什么不能暖心执法? 投诉单号 3023093000032644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30 00:03:27.0 答复时间 2023-10-16 10:22: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秋佳节为什么不能暖心执法? 诉求内容:车辆停的位置没有阻碍交通,没有阻挡他人车辆,别的时段不说了,时值中秋,一家人团聚在江边赏月,突然被交警处罚了,不影响心情吗?为什么交警执法不能发送挪车提醒,而是直接开罚单?为什么东莞交警能做到处罚前先提醒挪车,惠州交警做不到?有这么难吗?一条路这么多车,搞创收?这是惠州交警该有的执法温度吗?其他该执法的时间和路段不见交警这么积极?
2023-09-30 00:03:2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中秋佳节为什么不能暖心执法?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作以下回复:根据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因惠城区江北东江一、二路标志标线完善,靠近江边规划有停车位可供停放,附近还有惠安楼智慧停车场和东江智慧停车场可供车辆停放。中秋佳节,广大市民群众不约而同的前往江边赏月,人流、车流较大,车辆不按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正常通行。下来,辖区交警部门将加大力度对该路段交通秩序进行管控,严查乱停乱放行为,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10月13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监督和建言!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10-16 10:22:3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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