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阳区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我校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反映 | 投诉单号 | 3023100609413557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06 09:41:35.0 | 答复时间 | 2023-10-10 16:25: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阳区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我校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反映
诉求内容:关于惠阳区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我校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反映
惠州市教育局领导:
本学期开学以来,惠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侵犯民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违反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侵犯学生入学即享有学籍的合法权利。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侵犯民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
9月15日晚,惠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向我校一七年级52名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称,“小孩未经过惠上学平台申请入读太阳岛中英文学校,我局无法给予注册学籍。”9月16日、17日,我校收到一、七年级38名家长的退学申请,其中一年级26人,七年级12人。家长告诉我们,教育局将他们的孩子转到了周边的公办学校,称在公办学校读书就可以注册学籍了。最终仍有13名未在“惠上学”平台申请入读太阳岛中英文学校的学生选择留下来,继续在我校就读。
9月16日,我校就2023年一七年级学生仍未获得学籍的问题以网络问政的形式向惠阳区教育局进行了咨询,惠阳区教育局于9月21日进行了书面回复。在回复中,惠阳区教育局声称“未在‘惠上学’微信公众号‘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太阳岛学校学位却在该校就读的学生,属于违规招收的学生,按照《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录入学籍”。同时回复中表明,“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惠上学’微信公众号‘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了太阳岛中英文学校学位的102名学生的学籍录入工作。”这其中就明确的告知我们,那13名未在“惠上学”平台申请入读太阳岛中英文学校但仍继续选择太阳岛就读的学生是无法获得学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而惠阳区教育局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将公办学校学生(受教育者)与民办学校学生(受教育者)区别对待,公然侵犯民办学校学生应该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入学即享有学籍的合法权利!
二、违反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侵犯学生入学即享有学籍的合法权利。
关于一、七年级新生的学籍问题,惠阳区教育局应该遵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学籍建立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
2023-10-06 09: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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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关于惠阳区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我校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反映.doc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阳区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我校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详见附件。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3-10-10 16: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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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回复市民关于惠阳区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我校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反映.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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