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商转公组合贷的额度的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31009164801198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09 16:48:02.0 | 答复时间 | 2023-10-12 09:44:1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商转公组合贷的额度的咨询
诉求内容:申请首套房商转公组合贷,房产证名字为妻子且其公积金在惠州长期交纳,丈夫为共同还款人且公积金长期在深圳交纳,子女2人,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商转公组合贷最高的贷款额度是60万还是40万?谢谢
2023-10-09 16:48:02.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陈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关于商转公组合贷的额度的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来信人已知晓相关贷款政策。
一、经了解,陈先生缴存深圳公积金,配偶缴存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在惠州仅有一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房产,贷款未结清,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二孩家庭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二、根据文件规定,商转公的条件之一是“申请人申请商转纯公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本数)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因此您配偶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办理首套房商转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0-12 09:44:18.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