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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德威江誉诚三期隐瞒垃圾站销售 投诉单号 3023101112363611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11 12:36:36.0 答复时间 2023-10-24 10:12: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德威江誉诚三期隐瞒垃圾站销售 诉求内容:德威江誉诚三期项目在销售期间,隐瞒未来花园三期和德威江誉城之间的中大型垃圾站问题,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未尽到监管义务,使开发商欺瞒业主,违规对外销售该项目三年有余。 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以下几点质询: 1、在建设马安片区是否对附近周边的德威江誉城项目进行告知,并督促相关项目公开垃圾站信息,合法销售项目物业? 2、德威江誉城项目销售三年多,是否有定期对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性检查,使销售房产时公开垃圾站信息,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销售? 3、在得知近千户业主在对中大型垃圾站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已购房业主相应补偿、补救措施,或者督促开发商进行退房处理? 作为已购入房产的业主,作为开发商违规销售的受害者,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足我们以下诉求: 1、督促开发商提交规划调整报告,协调市自然局对规划垃圾站进行重新选址迁移,避免垃圾站建设在人流密集区域。 2、如无法取消或迁移新乐大道垃圾站,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受害业主进行退房。 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虑已购房业主的民声民意,积极推进垃圾站的取消或迁移工作,为该片区建设谋福祉!
2023-10-11 12:36:3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德威江誉诚三期隐瞒垃圾站销售】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实地查看红线外垃圾中转站位置,该地块现状为:出租给项目总包施工单位中建七局作为临时项目部。垃圾转运站位置北面为未来花园三期大门口,中间有一条24米城市次干路进行分隔,两地块之间建筑红线44米;东面为德威江誉诚三期项目;南面和西面均为德威江誉诚地块,尚未建设。经询问德威江誉诚开发企业,表示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时,垃圾转运站没有建设,至今现状仍未建设,在此之前未收到政府部门关于项目周边建设垃圾中转站的相关文件。 故,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对垃圾中转站的信息进行公示。 后续企业经与自然、环卫等部门核实清楚情况,立即在项目营销中心现场,张贴公示周边规划拟建设垃圾中转站信息。经核查,企业销售时的宣传等资料,与实际状况基本符合。目前,企业巳对周边规划拟建设垃圾中转站在营销现场进行公示。2023年9月12日,针对垃圾站规建事宜,企业已与业主代表做了相关回复,目前自然资源局也正收集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企业也积极配合业主反馈相关情况并持续跟进。 如您仍有异议的,建议与企业作进一步协商沟通,沟通不成的,您可循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惠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联系电话:0752——2167022、2167148)。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上述提及的两个《规划》均已按程序在我局官网(http://land.huizhou.gov.cn/)上进行了公告,您可前往查阅。 目前,我局已启动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于2023年8月19日起在《惠州日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现场公示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三十日),你可关注官方通知和公告。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10-24 10:12: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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