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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沿街商铺围栅栏,生意没法做了 投诉单号 30231021011351948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1 01:13:51.0 答复时间 2023-10-25 15:56:2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沿街商铺围栅栏,生意没法做了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您们好!我们是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惠南街临街商铺的经营者,周围都是一家几口人,全靠做点小生意。自从经济形势下行以来,没有顾客,产品卖不出去,收入持续下降,硬着头皮苦苦支撑。2019年突然疫情,往后一波又一波的病毒肆虐,各行各业都因疫情而收入下降或停滞,实体业纷纷搬店、关店。现在疫情刚结束,我们以为终于迎来度过难关的希望,但是现实给我们当头一棒。 2023年10月国庆假期后,市政的施工人员对我们商铺门前进行道路翻新,垫高了路面几十公分,随后得知即将在我们沿街门口新设置高达一米七八(比人还高)的围栅栏。这对我们商家无疑是重大影响,对我们家庭更是晴天霹雳。 一、我们请求:1、贵中心充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沿街商铺群众的意见建议;2、贵中心拆除并搬离栏杆设施,恢复沿街商铺正常经营。 二、我们认为:(1)开展工程新铺设路面及新设护栏属于行政机关对特定公民做出的单方行为,在行政法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贵中心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行政行为必须依授权进行,不得法外新设权力。2、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同地段同道路同等对待,不得只在靠惠南社区这一段新设栏杆,差别对待。3、考虑相关因素:服务群众要体现在不影响群众生产经营的原则下进行基础设施改造。4、符合比例原则:符合法律目的、有适当性及做出的行政行为损害最小性。这次工程对沿街经商的商户影响相当大,主要包括:1.影响客流:商铺门前被安装围栏挡住客人进店消费,会影响门面的外观和形象,客人看不到店面,店面从此失去商业价值。2.影响经营:影响我们经营着交通,影响经营者做生意,影响顾客的出入和购买意愿。 (2)市政中心对南岸路一排商铺前开展工程需要做到程序正当及行政公开。市政在做出决定前应该告知我们沿街的相对人,在做决定中需要开听证会并听取相对人陈述,在做决定后应当说明理由,告知我们相对人依法享有复议申请的权利。 三、我们希望:市政中心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人民是政府做出决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中来,从群总中去。事关党执行兴国,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在此,我再次恳请市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听取我们的心声,撤销新设栏杆的决定,恢复我们商铺正常经营。今当恳求,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2023-10-21 01:13:51.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017191715.jpg 微信图片_20231017192215.jpg 微信图片_20231020233718.jpg 致市政领导的一封信.docx
答复意见
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沿街商铺围栅栏,生意没法做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中心巡查员巡查发现南岸路人行道因社会车辆长期碾压、停放导致人行道砖出现破损、碎裂等病害问题,我中心现已对南岸路进行升级改造,禁止社会车辆碾压、停放至人行道;同时,为了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禁止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不文明现象,南岸路人行道改造后一并增设相关隔离护栏,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及维护市政设施的完好。再次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2023-10-25 15:56:2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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