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露台搭建临时建筑物合法化申请流程 | 投诉单号 | 3023103014040347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30 14:04:03.0 | 答复时间 | 2023-11-22 16:42: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露台搭建临时建筑物合法化申请流程
诉求内容:各位领导,因为我家在中洲天御一期三楼,购房之初开发商赠送了露台(现场只有我住户能使用),我入住小区接近7年了,现在高空坠物频发,安全问题严重,有装修石子、木方、玻璃、钢筋、卫生巾等等至伤至死的物品,多次跟物业沟通对住户进行宣传高空坠物的危险,均不能避免,也跟物业多次沟通安装高空摄像头,物业均无此预算及进度。为了安全起见,现我想申请搭建临时建筑物,供出露台的一条走廊,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想合法化,我看了相关法律(民法典),有相关防范高空坠物方法的特殊申请,想咨询下贵部门申请流程。感谢!
2023-10-30 14: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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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露台搭建临时建筑物合法化申请流程
】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高空抛物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高空抛物坠物责任的法律依据。建议市民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监控高空抛物。安装摄像头位置涉及业主共有部位,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小区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露台搭建临时建筑物合法化申请流程】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露台搭建临时建筑物合法化申请流程的问题。有关临时建设问题已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如需申请临时建设手续,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11-22 16: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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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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