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市政新设围栏不合理,严重影响商铺经营 投诉单号 3023110111272572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01 11:27:25.0 答复时间 2023-11-06 11:03:1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市政新设围栏不合理,严重影响商铺经营 诉求内容:2023年10月国庆假期后,市政的施工人员对我们商铺门前进行道路翻新,垫高了路面几十公分,随后得知即将在我们沿街门口新设置比人还高的围栅栏。我们曾于2023年10月21日向案涉单位惠州市政园林中心发出建议及投诉。 2023年11月1日,我们收到市政园林中心发来回复称存在大量车辆违规占用人行道停车的问题,车辆在人行道上违停,影响城市面貌,所以要新设护栏。 对此,我们提出异议:1、案涉违停车辆并非我们的车辆,其具有不特定性,他们如违法道路停车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其他规定,市政可以协同交警对案涉车辆做出行政处罚。市政无权利将责任及损害结果强行压在我们商铺身上,此举不合法且不合理。2、市政所述路段不止我们这段,城区老区南坛、河南岸、水口其他相似路段被车辆霸占有非常多处,市政部门只针对我们这段新设围栏违反行政法公平公正原则。3、正如市政园林回复所述,此举目的是保障市民日常出行安全及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我们同意支持,但是,解决上述车辆违停的办法有很多,例如:1、联合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扣分或罚款等;2、在案涉路口贴示禁止违停招牌,明文告知该路段不能违法停车。3、市政已经于2023年10月国庆假期后,对我们商铺门前进行道路翻新,垫高了路面几十公分,正常车辆已经无法开上人行道。 新设墙砖及护栏是具体行政行为,市政不能在没有提供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或地方性法规等红头文件的情况下,违法程序规定,不开听证,不征询沿街商铺的情况下,就强制加设护栏。 一、我们请求 1、充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沿街商铺群众的意见建议; 2、拆除并搬离栏杆设施,恢复沿街商铺正常经营。
2023-11-01 11:27:25.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101112242.jpg 微信图片_20231017191715.jpg 致市政领导的一封信.docx 微信图片_20231017192215.jpg 微信图片_20231020233718.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市政新设围栏不合理,严重影响商铺经营】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你投诉提及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是位于河南岸南岸路道路东侧人行道改造安装护栏的事项。南岸路道路人行道升级改造两侧人行道在车行道沥青罩面后路缘石外露高度较低,长期存在大量车辆违规占用人行道停车的问题,车辆在人行道上违停,严重影响市民出行,且车辆长期碾压、停放导致人行道砖出现松动、凹凸不平、碎裂等病害,破损严重,严重影响市民日常出行安全及影响我市文明城市形象,并且行人违规横穿道路乱象严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停车秩序整治工作,我中心根据市停车办下发的整改任务启动了南岸路部分路段的人行道改造工程,主要是重铺人行道及增加路口止车设施。受周边建筑地平高度的影响,人行道可抬高的高度受限,难以阻拦机动车辆违规驶入占用人行道停放(已改造好的路段已有大量车辆违规驶入人行道停放),因此需在人行道外侧(车行道边)加装隔离护栏,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停放,同时也可规范行人,防止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新设护栏高度为1.1米,为方便车辆停靠上下乘客或货物,路段上的护栏在路口处会断开,并间隔一定的矩离设置供行人通过的开口,因此增设护栏不会影响行人通行,也未占用商铺门前空间。人行道为行人的通行空间,禁止车辆通行及停放,如周边商铺有车辆驶入的需求,需按程序向交通部部申请开设路口。     为此,河南岸南岸路道路两侧人行道升级改造时根据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增设了道路两侧人行道隔离护栏,避免了行人及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行人安全而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于你要求方便车辆出入利于商铺经营不设置隔离护栏的信访事宜不采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2023-11-06 11:03:18.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