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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户口迁移 投诉单号 30231104120609534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04 12:06:09.0 答复时间 2023-11-15 09:22:0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户口迁移 诉求内容:1.最近在难坛小学附近买了房,我老婆要从四川南充迁移户口到这里,请问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我老婆有一个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是否符合南坛桥西街道人才入户条件。请详细解答,谢谢。 2.迁入户口到南坛小学附近住处,原来房主的户口还在此住址,我们还能不能迁移到此处。 3.我老婆如果迁移户口成功,我家小孩的户口如何迁移。(联系电话:133****3781)
2023-11-04 12:06: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104120609534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件后,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户政股高度重视,即派员核实市民反映的相关情况。 1.申请人向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受理申请、审核,并取得核准同意后;凭核准后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县(区)级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由受理窗口办结。 2.合法稳定居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的,公安派出所依据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应当告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原登记人员拒不迁出或者不具备迁出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迁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3.父母是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可申请随父母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未成年子女申报出生登记入户时不符合随父(母)规定的,不予办理投靠迁入,应当注销不符合规定户口后,随本市户籍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入户。 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3-11-15 09:22:0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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