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非法转让土地,损害国家利益,应当依法收回 | 投诉单号 | 30231114055028437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14 05:50:29.0 | 答复时间 | 2023-11-15 17:11:5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非法转让土地,损害国家利益,应当依法收回
诉求内容:2006年1月11日全民所有制企业惠州市汽车销售公司将位于三栋镇福长岭田心村惠南大道土地面积15000平方土地非法转让给惠州市江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南汽车修配有限公司),2003年惠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已经挂牌成立,土地转让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国有资产转让也应该有相关的转让程序。不属于历史问题,2023年4月7日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回复薛广彬的函也说明了涉案土地交易非法,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是惠城区自然资源局一直没有按照国土法依法收回涉案土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陈若能负有领导不力,涉嫌渎职的行为!自然资源局作为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非法交易土地属于其行政职能!本人已经向国家自然部土地监察司了解过,非法交易的土地收回没有时效的,非法交易的土地,必须依法收回,江南公司非法交易取得涉案土地是2006年,惠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成立是2003年,不属于历史问题,请惠城区自然局不要拿历史问题,混淆视听。应当依法立案收回土地。多次向惠城区自然自然局反映以上案情,都是推诿不处理,不立案!
2023-11-14 05:50:29.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非法转让土地,损害国家利益,应当依法收回】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来信收悉。您于2023年11月9日到省信访局上访,省信访局编号:WT4400002023110817284,此工单已进入信访阶段,建议通过信访渠道查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11-15 17:11:53.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