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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海伦艺玺延期交房不接受 投诉单号 3023111919432173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19 19:43:21.0 答复时间 2023-12-07 10:49:2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海伦艺玺延期交房不接受 诉求内容:我是惠州海伦艺玺花园9栋80*业主,今天收到开发的顺延交付告知函,我不接受顺延交付告知函上的理由,不确定的交付时间,不确认的工程进度,请按排负责的政府邻导和开发商重要领导于11月25日在售楼部与我会谈,我的首付款没进监管账户,我想了解监管帐记的具体使用情况,我会走上访之路,直到中央找到能为民做主的邻导。
2023-11-19 19:43:21.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119193916.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11919432173801】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组织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汇报项目现场建设进度情况及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措施,并要求将倒排工期计划公示在项目现场和售楼部,根据倒排工期计划为期限向业主承诺保交楼时间。我局向业主汇报问题楼盘监管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频次,每天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每周不少于2次到现场核查建设情况。二是加强监管资金使用,由潼侨镇政府、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区社会事务局、区房管中心等部门共同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并直接拨付至工人或材料供应商。三是继续推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房抵工程款的协商事宜,促进双方尽快签订协议,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下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市场组服务热线:2609072。 惠州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二)对于该项目延期交楼事宜,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须承担起“保交楼”主体责任,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尽快完善工程建设并交付购房人,同时应按合同承担相应逾期交楼责任。 关于首付款没进监管账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发企业应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购房人应当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我中心已在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载明预售款专用帐户信息。请各购房人务必将购房款刷进对应的预售款专用帐户,防止房款被挪用。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请你向我中心提供相关刷卡小票、转账凭证等材料,以便核实处理。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将责令立即整改,并依规采取锁盘等相应惩处措施。鉴于该项目的问题,可选几名业主代表来我中心咨询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情况,需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购房合同。 若你对此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0752-3271206。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12-07 10:49:2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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