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课时费收取过多 | 投诉单号 | 3023112014543004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20 14:54:31.0 | 答复时间 | 2023-11-30 14:57:3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课时费收取过多
诉求内容:要求一次缴超出60课时费,当时签约时,上面的条款写着如果退费就要扣1个点的手续费,发票当时也没有开,我当时就问你们这是 不合规的,他们承认
2023-11-20 14:5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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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课时费收取过多】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我局工作人员已敦促该机构认真学习政策法规,依法依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开展培训活动,责令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或金额5000元的培训费用,并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和退费管理规定为学员办理退费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股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二、经核查,接拟办单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2日电话与您沟通,经询问,您表示发票问题已和商家沟通了,商家会补开发票。2023年11月22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如有其它事项,请致电0752-3823811。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11-30 14:5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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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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