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水口鹿江风华小区中间设置垃圾转运站不合理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1221121601027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21 12:16:01.0 | 答复时间 | 2023-12-22 16:49:12.0 |
| 状态 | 已发布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水口鹿江风华小区中间设置垃圾转运站不合理的问题
诉求内容:经过确认《惠州市垃圾转移站规划》第34页第17号地块,德政路鹿江风华一二期之间空地规划为日转运量大道16吨的垃圾转运站。
设置的位置紧挨着小区二期,与一期也仅有30多米的距离,等于把整个转运站夹在小区的中间。
我们相信政府这么设置是有依据的,目的也是为了让民众居住环境变得更美好,也是为了坚持以人为本,更是让垃圾处理工作更便捷。
但是这个规划是2016年的规划啊,当时这里啥都没有,一片水田,大水口这些年变化翻天覆地,平地起高楼,入住率越来越高,说没有任何影响,那都是假的啊。大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我不会那么多法律条文,更不懂引经据典,也许你们会说:“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的布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但是“相关的规范”要求是否也有不符合当下实际情况的地方呢?作为一名这里的居民,真诚建议市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另择更优选的地址,让整个转运站的布局更符合当下实际情况,谢谢你们的倾听!
2023-12-21 12: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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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提到的鹿江风华小区一二期之间空地垃圾转运站,是市政府于2016年12月17日批复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的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约1409平方米。由于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周边规划有多处居住用地,为满足周边规划居住用地垃圾转运的需要,综合考虑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以及转运规模、周边规划居住用地的卫生安全要求,规划设置该处垃圾转运站。
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用地红线距离东侧鹿江风华二期小区最近的建筑约20米,距离西侧鹿江风华一期小区最近的建筑约39米。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小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1000至40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距最小10米的要求,大湖溪沥垃圾转运站的布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顺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12-22 16:4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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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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