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成员结构的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3122213133238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22 13:13:32.0 | 答复时间 | 2024-01-03 17:14:5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成员结构的咨询
诉求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 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请问:文中的“以及”是必须的意思吗,必须要有专业技术专家吗?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这一部分中任选其一二(或更多)再加上“专业技术专家等”这一部分,由这两部分人员来组成验收工作组?还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专业技术专家等”中任选其一二(或更多)也可?专业技术专家也是可选项之一吗?文中“以及”一词含义等同于“、”吗?另请问对”专业技术专家“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群体?如环保类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还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专家库内人员?鉴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人理解不一,烦请明确指导解答,谢谢!
2023-12-22 13: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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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成员结构的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生态环境部2017年11月22日印发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可以登陆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mee.gov.cn/searchnew/?searchword)。我局已于12月28日电话与您详细沟通,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1-03 17: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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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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