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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政工程不便民 投诉单号 3023122709522068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7 09:52:21.0 答复时间 2024-01-16 09:13:1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市政工程不便民 诉求内容:龙湖市政对龙湖东路施行维持一年的维修,道路修好了,但是并没有为路两边居民出行带来便利,反而存在多个问题及隐患,位置为龙湖东路草塘村和高屋村段,具体问题如下: 1、未设有人行道:在龙湖东路草塘村和高屋村段,大约有2-3公里路,未设有人行道,两边居民出行只能翻跨栏杆过往,学生、老人、妇女甚至小朋友都是如此,主干道大货车、泥头车特别多,虽然路围栏可以增加收入,但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居民出行安全下合理设置人行道; 2、未设有路边停车位:龙湖东路为双向四车道,路两边还各有一条划线辅道,路边临时停车进店就餐,不到半个小时,就有辅警过来拍照张贴罚单,并未是真正交警执行路政,并且每天辅警非常勤快,至少要来4-5次,有这时间是否可以去处理实际有需要的居民问题,是否可以考虑规划一下类似于宜停车这种的路边停车位; 3、草塘村村内变相收费:在未影响村道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临时在路边合理位置停车,会被村内干部私在车辆主驾驶位张贴贴纸,已严重影响到车辆行驶安全,变相倒逼居民到村内设定不合规的停车场停车,是否可以考虑实际村内地理位置设置便民停车位。特别是大环境各项利好政策引导居民购买车辆的情况下,但又不解决居民停车和出行的问题。
2023-12-27 09:52:21.0
诉求附件 1208_1703640704.mp4 IMG_5495.jpg IMG_5494.jpg 1206_1703640685.mp4 1207_1703640698.mp4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市政工程不便民问题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核实,该路段路边的停车位目前正在完善中,接下来,我队将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和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宣传,加强违停查处力度。感谢您对惠阳交通的关注,谢谢!如有疑问请拨打新圩中队电话0752-3522110进行反映。2024年1月15日,我队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 。惠州市惠阳区交警大队 二、我中心于2023年12月29日就第一个问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解释,告知您龙湖东路全长3.7公里,已设置7处过街人行道口,不存在2-3公里未设有人行道的问题,且该道路设置人行道,我中心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标准进行施工设置的。市民同意该处理。2024年1月12日电话联系您,如有疑问,请致电我中心工程建设部0752-3823186。惠州市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 三、经村委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情况,未发现有村民私自收取过停车费现象,由于草塘小组主要村道只有 6 米宽,且来往车辆密集,两边乱停乱放的车辆严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行驶。至于会被村内干部私自在车辆主驾驶位张贴贴纸,经了解,村小组队委并不知情,并表示已多次向本村租房的房东让他们告诫租客需合理停车不要占用村道影响出行。关于停车位问题,因村内地理位置有限,暂无法设置停车场,后续,我村将结合实际将该情况一并纳入考虑,统一规划。如有疑问请致电新圩镇东风村委会(0752-3339016)咨询。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4-01-16 09:13:1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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