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投诉单号 | 3023122820261422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28 20:26:15.0 | 答复时间 | 2024-01-04 09:39:3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诉求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实际情况为: 本人有在惠州市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 因工作原因, 近期有中断, 目前已处于正常存缴状态. 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被告知不满足上述条件.
需求: 需要确认本人目前实际情况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2023-12-28 20:2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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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刘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多次拨打来信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经调处,刘女士由2023年7月份至今在惠州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计算公式: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商转公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Ⅰ类人才在我市办理商转公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Ⅰ类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Ⅱ类人才办理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Ⅱ类人才在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办理首套房商转公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合计最高72万元)。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04 09:3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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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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