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二手房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40110163522708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10 16:35:23.0 | 答复时间 | 2024-01-16 09:59: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二手房贷款
诉求内容:惠城区二手房购买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首付可以调整成3成,深圳等城市已经调整,调整首付比例,购房者首付压力降低,可拉动二手房交易,带动相关产业经济发展
2024-01-10 16:3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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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张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二手房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
根据文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因此需付清除贷款金额以外的金额。即在办理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须大于或等于抵押物价值的40%。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16 09:5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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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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