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烧烤店违章占道露天烧烤影响居民生活 | 投诉单号 | 3024011117580766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11 17:58:08.0 | 答复时间 | 2024-01-18 14:28:0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烧烤店违章占道露天烧烤影响居民生活
诉求内容:商业中街与罗阳二路交叉口东南20米喀什烧烤(幸福楼对面),从24年1月初以来,连续多日夜间(18时-凌晨)叫卖露天烧烤,该店铺没有安装任何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导致周边烟雾缭绕,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属实是一起违章占道露天烧烤行为。
且该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妨碍车辆、行人通行,而且污染路面,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也违反了博府〔2020〕18号文件《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博罗县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第一条“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罗阳街道、龙溪街道全境。”第二条“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行为或为露天烧烤行为提供场地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其他执法单位按职责依法查处。”本投诉已同步投诉至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亦向新闻媒体报料,望主管部门能联合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24-01-11 17:5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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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WeChat_20240111174747.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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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烧烤店违章占道露天烧烤影响居民生活】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要求该店负责人不得占道经营,做好油烟收集措施,避免影响周边群众。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
2024-01-18 14:2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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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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