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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泓星岸城捂车位不卖,致住户无法安装充电桩 投诉单号 30240119093036935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19 09:30:37.0 答复时间 2024-01-19 15:48:4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华泓星岸城捂车位不卖,致住户无法安装充电桩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2年购买了华泓星岸城期房住宅,购房时有问销售楼盘车位是否买卖,销售表示目前楼盘车位仅支持租赁,不会影响以后生活用车,现如今已交房半年,开发商还未解决车位充电桩事情,每次跟物业沟通是否能安装汽车充电桩设施,物业总是推脱因开发商车位产权问题无法安装。华泓星岸城从开盘至今已过十余年,开放商捂着车位不对业主进行出售,以产权问题不允许用户安装汽车充电设施,严重影响住户的日常出行。开发商目前行为属于捂盘,同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广东省“双碳”目标的实现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以及不好的示范作用。希望住建局的领导对华泓星岸城开发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 ,尽快给以解决为盼!
2024-01-19 09:30:3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华泓星岸城捂车位不卖,致住户无法安装充电桩】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故开发企业不出售车位不违法。 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19 15:48:4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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