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入驻惠州汝湖派出所集体户 | 投诉单号 | 3024012215550675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22 15:55:07.0 | 答复时间 | 2024-01-26 16:06: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入驻惠州汝湖派出所集体户
诉求内容:本科学历,无社保、无居住证,能否入驻汝湖派出所集体户
2024-01-22 15:5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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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122155506750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件后,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户政股领导高度重视,即派员核实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引进人才入户(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2.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的人员。技能型人才包括: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5.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二)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 由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盖章的《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3. 由相关部门认证签发的人才(职称)学历证明(证书)。4. 申请人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惠城区街道需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记录,惠阳、大亚湾、仲恺和惠城区乡镇需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记录,惠东、博罗和龙门县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7〕44号)要求提供。(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受理申请、审核,并取得核准同意后;凭核准后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县(区)级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由受理窗口办结。1月23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告知根据惠州市户籍管理规定,您不满足引进人才入户的条件。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4-01-26 16:0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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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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