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王*萍产伤臂丛神经损伤需要治疗康复费用 | 投诉单号 | 3024012611151540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26 11:15:16.0 | 答复时间 | 2024-02-19 17:25:0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王*萍产伤臂丛神经损伤需要治疗康复费用
诉求内容:我家女孩王*萍2013年11月11日在惠阳妇幼保健院出生,出生时候臂丛神经损失,导致右臂不能动,经过带孩子广东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在2022年7月复旦大学华山医院持续治疗,为孩子康复治疗过程,花费家长大量金钱和精力,目前该孩子已经10岁,虽经过积极治疗,但右臂外展和屈肘,上举功能没有恢复;
目前诉求:1)赔偿之前为孩子持续治疗产生的费用;2)并负责之后康复产生的费用
2024-01-26 11:1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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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3024012611151540801】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孕妇因“停经39+3周,下腹阵痛3+小时”于2013年11月11日20:22步行到惠阳区妇幼保健院就诊。入院查体:宫口已开4cm,胎膜未破,先露头,S-2。鉴于孕妇身高小于160cm,估计胎儿体重大于4kg,该院医生将孕妇病情以及经阴道分娩有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等详细告知孕妇及家属,建议手术终止妊娠,孕妇及家属表示明白,但签字要求阴道分娩,拒绝剖宫产。2014年9月24日,您到该院封存了孕妇的住院病历,要求该院赔偿。双方商议后向惠州市医调委提出了调解申请。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再次到该院进行商讨,后续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该院积极配合,并与您约定于2014年11月6日前往惠州市医学会递交鉴定申请书。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请依法依规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如您仍认为该院存在过错,建议您依法依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致电您,已建议您依法依规维权。 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02-19 17: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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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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