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严重欺诈消费行为 投诉单号 3024020511350891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05 11:35:08.0 答复时间 2024-02-18 15:15:3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严重欺诈消费行为 诉求内容:2023年11月26日在中介(惠州市家顺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带领本人到卓越东部蔚蓝海岸花园楼盘看房,经双方沟通后确认的合同价格:938163元,实际成交价为:769068元(包含减去折扣128013元,开发商返现:40000元),等交了两万元认筹金之后,而实际认购书上的合同价为976948元,开具的收据为“定金”期间开发商销售员工”黄*豪“向本人介绍本人购买的第71栋:交房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且还口头告知交的认筹金如果有疑问后期可以随时退还,且没有提供以下的资料给本人看: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或土地权属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卖方与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临时管理规约》 6.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协议 ,开发商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要求退回2万元定金,原己经协商同意于2024年1月31日前退回定金2万元,到目前为止并未收到退款,且开发商对接人员不处理并态度恶劣,退款遥遥无期
2024-02-05 11:35:0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卓越东部蔚蓝海岸花园退定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按照该司流程退款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请市民耐心等待。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购房人办理退款流程。关于退款时间的问题,我局建议市民可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2月18日,我局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2-18 15:15:36.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