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 | 投诉单号 | 3024021817234366201 |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18 17:23:43.0 | 答复时间 | 2024-02-27 15:42: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
诉求内容:本人已通过依申请信息公开获悉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教育局关千印发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内容主要围绕上学最后100米,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道路交通秩序这本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范围,却制定了一个《警家校》护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这个《办法》把学生家长拉进来维护交通秩序成立由家长为主的护畅队,由学校和家委会管理。我的问题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由家长和老师来维持,那交警干什么?上学路上最后100米,不止只有交通问题。2012年广西男子砍杀16名儿童、福建杀人案:42岁医生报复社会,在小学门口砍杀13名无辜孩子、广东省廉江市横山镇2023年(7月10日)就突然爆发了一起校园凶杀案。如果发生这样暴力事件让现场护畅的家长如何应对?让那些学生的爷爷奶奶冲上去吗?《办法》并未考虑这部份内容,也未考虑如何保障哪些志愿和自愿以及被自愿参与护畅家长的权益,建议取消该办法。执行《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将校园周边一定区域划定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纳入治安视频监控范围。划定校园周边安全区域时,应当听取学校的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对校园门口和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的治安巡逻;对校园周边区域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五十米内安排警力重点守护。第三十八条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采取防控措施:(一)公安机关应当在中小学校集中上学、放学时段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有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设置临时接送学生车辆的停车点;确有必要的,在学校门口路段集中上学、放学时段可以采取机动车临时管制措施;
2024-02-18 17:2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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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定点+巡逻”的方式设置了护学岗,在中小学校集中上学、放学时段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警家校”护畅行动不是减掉交警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的职责,而是按照上级部署和《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鼓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建立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维护校园秩序。”要求制定《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并采取公安护学岗+学校护岗老师+家长护岗志愿者模式,动员更多力量,确保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有序。“警家校”护畅是最大限度缓解交通拥堵,确保学生安全的有效办法。非常感谢您对学生安全和交通管理的监督和建言!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建言! 校园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幸福。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建设,有效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拥堵,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推行“警家校”护安护畅机制,由值班校领导、值日教师、保安人员与家长志愿者,会同公安执勤人员在校门口疏导交通、维护秩序,有效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工作中来,较好解决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和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问题。做法也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指出:“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合作,有条件的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鼓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建立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维护校园秩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2019〕4号)要求“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推进创建更高水平“平安校园”,完善学校综治工作站和校园最小应急单元建设,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交通安全、火灾以及灾害事故等方面内容的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家长安全守法意识和自防自护能力。下来我局也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会同公安等部门不断优化学校“警家校”护畅工作,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尽最大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惠州市教育局
2024-02-27 15:4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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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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