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阳淡水哈曼酒吧扰民 | 投诉单号 | 3024022316090626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2-23 16:09:07.0 | 答复时间 | 2024-03-08 08:55:1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淡水哈曼酒吧扰民
诉求内容:关于在居民区 开酒吧晚上噪音扰民,导致晚上睡不好觉,这个事情有没有什么错误能纠正下,在12345上投诉,每次给的回复都是找负责人沟通协商整改,但是每次这样回复之后,酒吧依然照常营业,并且声音不减,这样的不是忽悠老百姓吗?本来在居民区就不应该存在酒吧营业吧,然后营业也就算了,至少隔音效果,噪音污染是不是要有对应的措施,不能仅仅是约谈,没有后续结果,周边的居民都苦不堪然,就差神经衰弱了,能不能有具体措施处理公布,比如噪音检测器树立在门口,对其监督之类的,要有结果,有措施,有处罚,才能有改进吧,不然还是一样的继续我行我素,最终还是老百姓扛下了所有
2024-02-23 16:0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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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淡水哈曼酒吧扰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行调处,执法人员已对该酒吧负责人反馈相关问题,责令其对噪音扰民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严格遵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将音量降低,文明经营,避免引起噪音扰民,同时我局已约谈该酒吧相关负责人,要求其落实整改,减少扰民的情况。下来,我局执法一大队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已致电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已知悉。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执法一大队(0752-3836921)咨询。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淡水哈曼酒吧扰民】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石桥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情况核实,找到哈曼酒吧负责人,告知其因使用音响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并告知其应做好隔音措施,其保证会降低音量。2024年2月27日已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联系电话:0752-3371005)。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淡水哈曼酒吧扰民】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哈曼酒吧进行检查。经查,该酒吧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提供酒水的销售及饮用服务;营业性演出;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小吃制售服务、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酒吧营业执照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办理。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7短信告知您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8 08:5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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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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