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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隆生物业将电动车充电停放设置在小区地下室是否合规? 投诉单号 3024022416071232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24 16:07:13.0 答复时间 2024-03-06 16:48: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隆生物业将电动车充电停放设置在小区地下室是否合规? 诉求内容:近来各种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层出不穷,深圳、广州、东莞还有惠州很多区域,不允许电动车进地下室。本人小区所有电动车全部停放于地下室,且在地下室由隆生物业提供缴费充电。【小区每栋楼下都停放电动车并由隆生物业提供缴税昼夜充电】 纵观深圳、广州物业提供的充电区域全部在地面空旷区域,旨在减少充电火灾风险。 网上此类火灾事故层出不穷,请问该行为是否符合符合消防法?该小区消防监管负责寻找哪个机构(请提供联系方式及地址)
2024-02-24 16:07:13.0
诉求附件 1.jpg 2.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22416071232101】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地下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的问题,由于小区外围目前不具备电动车集中充电条件,现物业公司暂时在地下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现场已配备有消防喷淋头,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同时安装了24小时监控摄像和开展定时巡逻检查等措施,充电设备带有定时停充和过充保护等功能。我中心已敦促物业公司做好安全巡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二、经到现场核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但无相关的消防规范支持电动自行车不能停放于地下室的要求。小区存在消防隐患可以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地址:仲恺高新区惠风二路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3165029。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06 16:48: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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