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龙门县龙华镇政府包庇恶霸校长水田违建,有法不依 | 投诉单号 | 3024031716553613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3-17 16:55:37.0 | 答复时间 | 2024-03-23 09:11:3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门县龙华镇政府包庇恶霸校长水田违建,有法不依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10月开始举报龙华镇沙迳香溪小学前校长一家利用水田违建。2023年12月再次来到龙门县自然资源局举报,钟局长了解情况后并经过龙门自然资源局执法队查实确实是水田违建行为。于2024年1月下发拆除督办函给龙华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违建事情,但龙华政府包庇此违建人员,把责任推卸给龙门,一而再再而三不处理,龙华政府此行为跟国家出台的耕地保护政策相违悖,而且龙华政府处处维护违建人员,没有做到公平公正,以致违建人员猖狂到今天也在水田施工。请惠州市领导们能公平处理,谢谢!
2024-03-17 16:5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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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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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龙门县龙华镇政府包庇恶霸校长水田违建,有法不依】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龙华镇沙迳香溪钟屋村利用水田违建问题”,经县自然资源部门核查,该处地块土地(泳池及楼梯所在位置)利用现状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就你邻里双方多年积怨和目前紧张关系现状,经我镇了解钟某斌已有和解意向,若您有意化解矛盾,可通过我镇作进一步协调处理。建议你们双方本着以和为贵的宗旨,相互文明用语,保持邻里的和谐关系。下来,我镇工作组将继续跟进处理。联系电话:0752-7360006。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4-03-23 09: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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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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