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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地天润自在城二期房子质量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43020164207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30 20:16:43.0 答复时间 2024-05-16 11:42:0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金地天润自在城二期房子质量问题 诉求内容:事项内容 存在问题:商品房房屋质量 所在县区:大亚湾区 街道:西区街道 楼盘名称:金地天润自在城2期 发生问题时间:2022-06-01 是否在保修时间(范围)内:是 楼盘详细地址:龙山五路北金地天润自在城2期*栋**房 具体情况描述(详细描述房屋质量问题):总结起来几个问题: 1、门口位置墙面倾斜——已经有师傅过来看了 2、阳台墙面不平整,有缺口,护栏上面余料过多,下面空缺较大,需要补一下。——阳台问题之前反馈过 3、两个厕所门安装缝隙过大,有裂缝,需要补一下——之前反馈过 4、阳台墙面漆面污浊,需要重新刷一下——之前反馈过。 5、房间踢脚线开斜,一共约10处。——之前反馈过。 6、墙面3处问题,需要补一下灰。——之前反馈过。 7、进门口厕所空鼓高达7个,主卧卫浴空鼓3个。——新增反馈。 8、两个卧室房间窗户横杆两末端距墙超过5cm 希望职能部门如何处理:希望职能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维修,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2024-04-30 20:16:43.0
诉求附件 mmexport1712887282606.jpg mmexport1712887288940.jpg mmexport1712887265313.jpg mmexport1712887237760.jpg mmexport1712887247230.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金地天润自在城二期房子质量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房屋装修质量的问题,经区城建局的综合执法、房管、物业等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属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商品房装修质量问题。根据业主诉求,区城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已告知开发企业交房时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精装修交房。下来,我局会责成物业企业收集业主反映问题,积极移交开发企业处理。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用。建设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之规定,业主因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拒绝收楼的,此期间的物业费用,建议市民根据协议约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5月14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市民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5-16 11:42:0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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