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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备案 投诉单号 30240507105504760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07 10:55:04.0 答复时间 2024-05-08 10:11:5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异地备案 诉求内容:你好,惠州城乡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是否需要备案,未备案前往深圳就医是否降低20%报销比例?
2024-05-07 10:55:0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异地备案】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惠阳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收到您的信件后与您取得电话联系,解答并告知医保异地就医待遇的相关政策条例,住院政策内费用支付比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规定就医或经批准按规定转诊转院的(含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急救抢救住院),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未按规定转诊转院或非急救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您表示知悉。后续如有疑问请致惠阳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3382063。 惠州市惠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05-08 10:11:5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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