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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 投诉单号 3024050715425658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07 15:42:57.0 答复时间 2024-05-13 17:56: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编办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 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 诉求内容:市编办: “红色水乡项目(家和十里水湾花园)”属河湖“清四乱”违法建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建区违反法定程序、违反禁止性规定、违规、越权审批案件。案件在2021年8月29日已列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附件1),在向中央督察组的复函中(附件2),明确成立了由龙门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龙门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工作专班,负责项目河湖“清四乱”遗留问题后续整治的各项综合协调处置工作。 但是,在随后的处置工作中,却一直以“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的名义(盖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公章)挂牌公开对外行使职能、职权(附件3),发布公告、通告等(附件3、附件4、附件5),并由公职人员全力以赴,采取上门见面、电话、手机短信等途径、方式推进公告、通告事项的落实,根据机构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请详细告知: 1、“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是否经过贵办批准设立?职责、权限、人员编制等情况? 2、法律层面上公告、通告等有严格的区分和含义,“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挂牌公开对外行使职能、职权,发布公告、通告等,是否违规、超越权限行使公权力?
2024-05-07 15:42:57.0
诉求附件 附件4-通告.png 附件5-公告.png 附件3-公开挂牌、通告、公告.jpg 附件1-央督案件.jpg 附件2-复函中央督察组.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办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涉河湖“清四乱”问题发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为加强后续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了由龙门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的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工作领导小组(龙委办字【2023】14号)。同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工作专班。为落实好县关于红色水乡项目各项后续处置工作部署,项目所在地麻榨镇成立了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专班,负责业主接访走访、社会维稳、协调会商、工作汇报、督促检查等工作。县、镇建立工作专班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人员力量统筹,推动各项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落实。目前,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正有序推进,在绝大多数购房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下,现已完成了大部分购房业主的退款事宜,待后续处置的相关事项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相关工作职责将自动撤销。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共龙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05-13 17:56: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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