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复函答非所问! | 投诉单号 | 30240514130723789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14 13:07:23.0 | 答复时间 | 2024-05-20 16:24:5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编办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复函答非所问!
诉求内容:惠州市编办:
关于《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的复函答非所问、避而不答(附件1)。纠正龙门县编办一个错误,是举报“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这个机构的设立等事项,而不是举报“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专班”。现再次明确举报事项并请详细逐一回复:
1、“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是否违纪违规违法、越权擅自设立的机构?
2、如有批准设立,请提供该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情况材料;
3、“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公开挂牌运行行使职能、职权(附件2),多年来陆续发布公告、通告等(附件3),是否违法违纪违规、超越权限行使公权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六条、第十八条;《机构编制管理体制》(附件4)等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乡镇、街道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不属于党的地方委员会范畴,不设置编委,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请核查处理并告知处理情况。
2024-05-14 13:0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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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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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是否违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越权行使职能?》复函答非所问!】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办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龙门县高度重视红色水乡项目河湖“四乱”后续处置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专班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人员力量统筹,推动各项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落实。据了解,我县正依法有序推进项目后续处置的各项事宜,在大部分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下,现已完成了大部分业主的退款工作,相关进展情况请您及时关注有关公告。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共龙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05-20 16:2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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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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