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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仲恺悦蓉园项目股东挪用售楼资金也不给员工发放工资 投诉单号 3024051416581347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4 16:58:13.0 答复时间 2024-06-12 16:18:4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仲恺悦蓉园项目股东挪用售楼资金也不给员工发放工资 诉求内容:各位领导: 大家好。悦蓉园项目开发商为惠州市康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被政府列为问题楼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惠州市康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然资金充足(目前公司账户上尚有约1,800万元资金),并多次违规使用售楼资金;截止到2024年5月8日,其股东方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挪用售楼资金余额为1,522.02万元。 该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报销款等,几乎每位离职员工都进行了仲裁,这是我从业二十年来非常不幸的一次遭遇;我恳求政府督促该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社保公积金、报销款等,否则我只能将挪用售楼资金的事情告知该项目未交楼业主。该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至今也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如此之低的违法成本更助长了该公司的恶劣行为,同时恳求政府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谢谢。
2024-05-14 16:58:1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仲恺悦蓉园项目股东挪用售楼资金也不给员工发放工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您反映惠州市康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行为,我局执法与信访组已向该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惠仲社管监询字[2024]第A1310号,要求该公司提供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等相关用工台账,如发现该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对该公司依法立案处理。如有疑问,请咨询:3278512。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关于社保问题,为更好的查明您所反映的事实,依法、依规处理社保投诉案件,现告知您携带以下资料到仲恺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2楼行政服务中心税务专窗进行社保费投诉登记:1、投诉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3、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4、工资银行流水原件 5、生效裁判文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有)6、如帮他人投诉需出具委托授权书。综合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交劳动合同,可提供工资银行流水,需清楚显示双方名称、账户等信息,如无双方名称等信息则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当事人提供举证材料生效裁判文书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若未取得生效裁判文书,需提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诉讼取得生效裁判文书(劳动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后方可受理社保投诉登记事项。若有疑问可拨打我局联系电话:0752-8212366转7(仲恺区税务局),感谢您的支持!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税务局 三、如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需您本人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单位主体信息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实名投诉,以上材料需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办公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752-12329,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6-12 16:18:4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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