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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仲恺高档小区收取的物业费最高没有之一小区配备的物业管理人员资历经验不够无法服务好业主 投诉单号 3024051610561857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6 10:56:18.0 答复时间 2024-06-05 16:01:1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仲恺高档小区收取的物业费最高没有之一小区配备的物业管理人员资历经验不够无法服务好业主 诉求内容: 在仲恺高新区和畅六路西299号玖榕府物业费3.3元/月,机动车停车费300元/月,这个管理费都超出全球一流的一线城市管理水平,在销售和服务前吹得管理费这么贵会是世界一流物业服务质量,甚至咨询相当部门也是说服务质量很好。然后交楼将近2年,在玖榕府物业服务质量如何?业主最有话说。 1、玖榕府物业服务中心服务2年了至今还没公示物业公司人员组织架构,相关人员资历介绍和联系电话都没有,甚至有些业主还不知道小区物业相关岗位负责人是谁 2、玖榕府小区出入主大门和次出入门的宣传栏从小区交楼贴几张企业宣传照片至今都没换过,小区宣传栏是玖榕府业主获取信息的信息栏,而不是龙光集团的办公室场所的企业宣传栏。 3、一个小区服务质量好不好,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社区园区和各楼栋清洁做得好不好,然而玖榕府收费是一级管理费,清洁员外包给其他公司赚取运营成本后再请的保洁员,一分钱一分货,所聘请保洁人员都是1块钱管理费人员来服务小区保洁,这样的管理模式会达到一级管理费收取最高物业费吗? 4、玖榕府各小区紧急区域无任何公示负责人信息和紧急电话(比如:各消防要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物业群回复有事找管家就行,管家在上班时间才有回复,万一发生情况,无法第一时间救生的时机,故玖榕府物业无法一级服务。 5、《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全体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玖榕府交房近两年了,前期物业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近半年小区相关情况从未对业主公示过!恳请住建局依法履职对于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整改! 6,从2023年12月以来,我们小区地下车库大范围出现了很多处不明原因的墙体开裂!还有楼体支撑柱的开裂现象!弄的是全体小区业主人心惶惶谣言起。投诉到DV现场和住建局后,对于后续的维修方案和措施和维修的进度各方面情况前期物业也没有有效的对全体业主作出通报和解释!这符合相关法规物业公司的履职规定吗?
2024-05-16 10:56:1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51610561857001】的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物业公司服务资质管理及人员组织架构的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8年3月8日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明已被取消。物业公司已将相关人员组织架构信息在物业服务中心处公示,业主可前往查看。 2、关于小区宣传栏未更新的问题,经了解,小区公区宣传栏将主要用于展示小区文化内容,楼栋大堂公告栏则用于定期发布各类重要通知。我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不定期更新这些重要信息,以确保业主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小区动态和通知。 3、关于小区和各楼栋清洁的问题,我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清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清洁频率,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清理。 4、关于反映紧急区域无任何公示负责人信息和紧急电话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负责人信息已在物业服务中心处进行了公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在小区的紧急区域增加相关信息的公示。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供了24小时服务热线:0752-8330300,以便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5、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的问题,经查,物业公司已将2022年度公共收益在楼栋公告栏里公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2023年公共收益已上物业公司流程审批,预计6月底前完成公示。 6、关于墙体开裂的问题,经开发商、设计单位核对图纸以及施工单位现场排查,5栋开裂位置属于装饰柱,装饰柱为砖砌墙并非承重柱,针对现场开裂情况,开发商已安排施工单位进场维修,我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持续跟进该事项,及时向业主反馈有关进度。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6-05 16:01:1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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