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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注意!惠州将拒绝为这些违法摩托车加油 投诉单号 3024051712590292501
类型 建议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7 12:59:03.0 答复时间 2024-05-29 17:45: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注意!惠州将拒绝为这些违法摩托车加油 诉求内容:市交警支队,在贵部官网到2024年5月15日发布《请注意!惠州将拒绝为这些违法摩托车加油》,以下节选: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等文件要求,我市公安交警、能源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全市加油站拒绝为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摩托车加油。首选举措是好的,但是具体实施起来是否合法合规不知道贵部是否有考虑?加油站是否有权检查摩托车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加油站是否具备甄别驾照真伪的能力?加油站拒绝给无证无牌摩托车加油是否有法律依据或政策支持?如果加油站给无证无牌的摩托车驾驶员或车主提供加油服务。交警部门是否要派员常驻加油站监督油站的工作和协助油站检测证件?
2024-05-17 12:59:0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注意!惠州将拒绝为这些违法摩托车加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近年来,我市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成为影响和左右全市交通安全形势乃至安全生产形势最直接、最明显、最重要的因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在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持续严查严管的同时,加强与宣传、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源主管等部门协同,强化源头管控,全力压降摩拖车交通事故。其中,根据《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系统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实施意见》(粤道安办〔2021〕82号)要求,发挥加油站为摩托车提供油料的场所优势,精准宣防,减少道路上无号牌摩托车驾驶人随意闯红灯、逆行、乱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摩托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和遵章率,是压降摩托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致人伤亡事故有效措施。下一步,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我们也将通过“惠州交警”两微一抖一快和南方+等媒体发布宣传引导信息,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5月27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监督和建言!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05-29 17:45:2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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