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停车费收支情况 | 投诉单号 | 3024051818115305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18 18:11:53.0 | 答复时间 | 2024-07-02 09:33: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停车费收支情况
诉求内容:惠州市熙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17年交房至今,从未公示过物业费、停车费收支情况,缴纳物业费停车费从未给与发票。私自设立多部贵宾车免费停在地下停车场,侵占业主权益。
2024-05-18 18: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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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停车费收支情况】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举报中心对接收的检举事项,应当及时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市民反映的要素不全,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请提供所需佐证资料:1、检举业务情况说明(应完整表述被举报人名称、名称不详的需要提供被检举事项发生的具体地址、被检举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2、业务证明(购货/物或发生消费时的合同/协议、购物小票、送货单、就餐小票等);3、付款证明(个人刷卡单、收款收据、有显示收款方名称的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账单页面、银行转账凭证等))。如有疑问可咨询:0752-2536660。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分别电话联系了诉求人和物业公司,多次致电未能联系到物业负责人,无法了解相关情况,诉求人也表示知悉,敬请谅解。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02 09:3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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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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