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首套存量房申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 投诉单号 | 3024052010393009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20 10:39:30.0 | 答复时间 | 2024-05-22 16:32:3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首套存量房申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诉求内容:我在2020年买了第二套房,申请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已下发并正常还月供。现在我首套房已出售。目前名下只有一套了(就是2020年买的这套),要怎么申请下调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去哪里申请?还是说公积金中心到时候会自动下调?
2024-05-20 10: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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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首套存量房申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已回电来信人并告知来信人相关贷款政策。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最新认定标准,是按照我中心出台的《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即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时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来信人是在2020年申请的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是存量贷款,贷款利率是按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时审批通过的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因此不能调整为按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执行。
二、根据我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1月1日根据按揭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5-22 16:3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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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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