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是否违规设立的机构? | 投诉单号 | 30240520183040193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20 18:30:41.0 | 答复时间 | 2024-05-27 16:49:4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编办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是否违规设立的机构?
诉求内容: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在龙门县“红色水乡项目”(家和十里水湾花园)售楼部公开挂牌运作并开展工作(附件1-1、附件1-2),请予以告知:1、“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是否违规、越权擅自设立的机构?2、如有批准设立,是谁批准设立?请提供该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情况材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六条、第十八条;《机构编制管理体制》(附件2)等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乡镇、街道党委属于党的基层组织、不属于党的地方委员会范畴,不设置编委,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请核查处理并告知处理情况。
2024-05-20 18: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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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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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麻榨镇红色水乡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办公室”是否违规设立的机构?】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办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我县高度重视红色水乡项目河湖“四乱”后续处置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正依法有序推进项目后续处置的各项事宜,相关进展情况请您及时关注有关公告。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共龙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05-27 16:4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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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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