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楼顶违建阳光房,存在安全隐患 | 投诉单号 | 30240523221308370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23 22:13:08.0 | 答复时间 | 2024-06-07 09:24: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楼顶违建阳光房,存在安全隐患
诉求内容:楼顶违建阳光房,玻璃存在掉落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024-05-23 22:13:08.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楼顶违建阳光房,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件后,我队到现场勘察,经查,此建筑在新圩镇隆腾盛世二期*栋**存在违建阳光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八条。由于当事人不在新圩镇当地,我队于2024年6月5日通过邮寄方式,向当事人洪*邮寄了《询问调查通知书》,通知本人带齐资料到新圩执法队办公室配合调查。且2024年6月3日也通过手机联系当事人,当事人回复会联系人过来执法队配合调查。下来我镇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调查,同时希望当事人尽快到执法队配合执法检查工作。6月6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如有疑问请致电新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0752-3330019)咨询。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4-06-07 09:24:28.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