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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24个月请求仲恺第一小学补交员工社保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60402061289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04 02:06:12.0 答复时间 2024-06-12 18:08:0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第24个月请求仲恺第一小学补交员工社保问题 诉求内容:自从2022年开始各方面求助,投诉,相当心寒,严肃投诉仲恺第一小学不给员工补缴社保,仲恺区宣传文卫办踢皮球,偏帮属下部门,为难员工申请补缴社保事宜!首先,本人为所反映事情,负一切法律责任,请相关职能部门,纪委检查部门重视调查,这基层教育部门是如何对待员工的,比私企还让人寒心,只为自己工作方便,真没想到,国家教育部门:仲恺第一小学和仲恺区宣传文卫办,本人请求解决补缴社保问题已经24个月了,惠州网络问政和惠州12345已经反映问题好几次,既然能够给出的答复是叫我去走法律途径,叫我去起诉,去仲裁?意思是不承认本人父亲在仲恺一小工作的年限?还是不承认没缴社保?意思对本人诉求有争议是吗?那请仲恺区第一小学方面回答本人的问题,你们是否对本人父亲工作年限,和没有给父亲购买社保事实给与否认?这个遇到问题是要面对和解决的,而不是踢皮球,拖拉问题,希望磨磨就过去了?可能是我的格局和认知有限吧,为啥我反应的问题是很容易被证实的,而你们要我去起诉,去走法律途径,啥逻辑啊?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工作态度,这就是经典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啊,实在让群众心寒!不是每个群众那么有空跟你们这些闲职部门来周转的!本人再次提出第8次诉求:本人父亲杨*新,2007年3月至2022年1月,在仲恺第一小学原陈江中心小学任职保安一职,其中2007年至2014年2月,未买任何社保,2014年至2022年,工伤参保85个月,医疗参保95个月附件,现请求学校补缴任职期间的社保,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感谢
2024-06-04 02:06:1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第24个月请求仲恺第一小学补交员工社保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为更好的查明您所反映的事实,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案件,现告知您携带以下资料到仲恺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2楼行政服务中心税务专窗进行社保费投诉登记:1、投诉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3、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4、工资银行流水原件 5、生效裁判文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有)6、如帮他人投诉需出具委托授权书。综合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交劳动合同,可提供工资银行流水,需清楚显示双方名称、账户等信息,如无双方名称等信息则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当事人提供举证材料生效裁判文书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若未取得生效裁判文书,需提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诉讼取得生效裁判文书(劳动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后方可受理社保投诉登记事项。若有疑问可拨打我局联系电话:0752-8212366转7(仲恺区税务局),感谢您的支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税务局
2024-06-12 18:08:0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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