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为什么在惠州买房了不能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4060511471370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05 11:47:13.0 | 答复时间 | 2024-06-14 16:50:4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为什么在惠州买房了不能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诉求内容:16年 在惠州买房,一直在深圳工作,深圳公积金能否在惠州贷款?能不能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在的惠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太严格了,能否提供有效的便民服务?现在生活这么难,就不能体谅一下大家吗?
2024-06-05 11:4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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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赵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为什么在惠州买房了不能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已回电来信人并告知来信人相关贷款政策。
经电话了解,来信人是外地户籍,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现咨询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的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上行文的规定,我中心出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住房指的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因此来信人不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6-14 16: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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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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