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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款 投诉单号 30240606100515277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06 10:05:15.0 答复时间 2024-06-28 14:42: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退款 诉求内容:1.什么叫证据不足? 我的照片不是证据?商家的出货视频能证明榴莲是完好的吗?内部损坏你看外观能看出来?美团专员都说无法辨别是否损坏 你们执法人员就能看出来? 2.什么叫凭货退款?已经变质的水果要我凭货退款?我保留证据后已经销毁了榴莲 第一是这个榴莲已经无法食用第二是避免商家二次销售 我凭什么货? 你们执法人员到现在没给我打一个电话 也没让我提供水果坏掉的证据 还用一个无法拨通的私人电话给我发短信 什么意思? 我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办理业务 多方求证 仔细研究 得出一个让消费者满意的结果
2024-06-06 10:05:1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水果盒子盛湾名居店退款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惠州大亚湾澳头兴盛二路19号盛湾名居3栋1层25号房的惠州大亚湾甘果盒子美食店核查,经查看商家提供的打包视频和您在购物平台提供的照片材料,执法人员无法认定该商家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水果的行为,综合现场检查情况和您提供的线索材料,我局决定不予立案;2.商家表示需您将商品退回后才能办理退款手续,若您要求退款但不退货,其不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14:42:3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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