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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恢复原有大亚湾规划市政道路 投诉单号 3024061213030694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12 13:03:06.0 答复时间 2024-07-17 15:06:3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恢复原有大亚湾规划市政道路 诉求内容:龙盛一路晶地顺苑门口原有大亚湾规划的市政道路,已经使用15年左右,不知道什么原因惠阳区要将原有的道路划归惠阳海关口岸公司,导致小区无法正常出行,请相关领导核实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晶地顺苑小区上千户居民出行,以及享有市政规划配套设施使用的权益,
2024-06-12 13:03:06.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40612_125322.jpg Screenshot_20240521_12453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恢复原有大亚湾规划市政道路】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该土地使用权人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使用权面积为86814平方米。鉴于发现上述土地有部分被他人占用的行为,为明确管理使用权限,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惠阳区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已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安排人员到现场测绘,出具了红线图并在与晶地顺苑小区相邻边界线上标出了2个座标点,惠阳区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已向大亚湾西区晶地顺苑物业公司发出《关于<国土证>红线图现场测绘的通知》和《关于拆迁建(构)物的通知》并在建(构)物处张贴《关于拆迁建(构)物的通知》,通知占用土地上建筑建(构)筑物的相关单位(个人)在2024年6月30日前,将建(构)物自行拆迁。如拒不拆除,将上报区相关执法部门处理。6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未联系到您,无法致电告知您处理结果。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综合股,联系电话:0752-3355273。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二、我街道工作人员与云新社区居委会已到惠阳淡水晶地顺苑小区现场查看,现状小区西侧道路与大亚湾龙盛一路连接,不存在所反映的无路出行问题。根据惠阳区规划部门反馈该区域暂无市政道路规划,下来我街道将晶地顺苑小区西侧道路列入内街小巷改造计划表,待条件成熟再根据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原则,有序推进改造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淡水街道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0752-3817268。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4-07-17 15:06:3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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