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国税局重复收契税 | 投诉单号 | 3024061419393946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4 19:39:39.0 | 答复时间 | 2024-06-27 09:46:1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国税局重复收契税
诉求内容:本人2017年7月购买一套商品房,2019年4月在仲恺国税局缴纳完契税,并取得税收完税证明,2019年7月取得房产证,今天在广东税务上面发现我未缴纳契税还产生滞纳金,请问这个是为何,重发收税?不违法吗,请纪委介入调查为什么会要我重发交税,是工作人员把我的税钱自己吞了吗
2024-06-14 19:3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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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国税局重复收契税】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我局系统查询,您同一房产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直接(上门)申报)、2019年4月28日(网络申报)进行两次重复申报,现核实,2019年4月25日直接(上门)申报已缴款开具税票,2019年4月28日网络申报已申报未缴款,故系统提示您有未缴税款,该笔税款您可申请作废。若有疑问可拨打我局联系电话:0752-8212366转7(仲恺区税务局),感谢您的支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税务局
2024-06-27 09:4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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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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