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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石花园物业管理处私自扣押我个人物品 投诉单号 3024061420495200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14 20:49:52.0 答复时间 2024-06-20 09:22:2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金石花园物业管理处私自扣押我个人物品 诉求内容:本人重要快件邮寄到金石花园保安室内,去拿的时候保安员私自扣押不给,并且不告知任何理由和原因,向物业经理吴*群反映后,他说快递遗失了要找快递员,不要找他!本人快件就在保安室内桌子上!取件时并未发生任何矛盾!却被私自扣押不给!如此行径与黑社会有何区别?望政府领导给予严厉处罚!要求立即归还本人快件!
2024-06-14 20:49:5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金石花园物业管理处私自扣押我个人物品】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交换意见。经了解,负责人称此快递件由快递员退回及拿走并重新邮寄。电话联系诉求人,其称快递员已经通过电话联系其重新邮寄,快递已处理好,诉求人无意见。 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内部员工业务培训,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20 09:22:2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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