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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2024年退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投诉单号 3024062522223291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25 22:22:32.0 答复时间 2024-07-10 15:15:4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2024年退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诉求内容:各位领导好,本人是一名服役8年的退役军人,也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今年孩子要小学升初中了,根据入学的有关要求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需要提供所需的积分才能入学附近学校,本人又非本镇户籍人员,所能提供的积分有限,按照往年国家政府对退役军人子女教育是有优惠政策的,经过了解今年退役军人子女不在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内,只有现役军人子女才有,小孩马上要升学了,难道要回到原户籍就读吗?本人工作在这里,如果回原户籍谁照顾她,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帮助,不负我们曾经保家卫国做出的贡献,谢谢!
2024-06-25 22:22:3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关于2024年退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事项已收悉。一、经调处,现将回复如下: 由于惠州市惠府办函{2018}67号《惠州市复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有效期已过,文件最后注明"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办法相关条款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目前我局暂未收到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相关优待办法,只收到“惠府{2022}12号惠州市人民政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第十三条: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按规定对应申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方面的帮扶援助。 (一)本市认定为特困供养人员的; (二)本市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三)本市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的; (四)本市纳入脱贫人口的;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程序批准后领取抚恤补助的。 另,2024年7月10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致电回访您,对您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您表示知悉,问题得到解决。如有疑问请到惠东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816663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惠东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入读条件。对于居住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及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按其监护人居住地就近免试入读。非居住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入读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需参加其监护人居住地服务范围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分数由高至低顺序录取。对于未能被录取的,监护人可以到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登记,我局将根据周边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如果还有不明之处,请到县教育局基教股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8833265。7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告知您。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教育局
2024-07-10 15:15:4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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